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能人员。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热力管道工程;
(4)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
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3.市政工程相关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