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论述方法有哪些?
一) 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自检是指施工单位依据工程规划要求、施工技能规范和合同约好,结合《单元工程鉴定规范》规则的项目数量进行的检测。施工单位自检是全进程、检测,具有明确检测内容和数量规则,是施工质量操控的关键,也是整个检测作业系统的根底。
(二)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盯梢检测
监理单位盯梢检测是指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安排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办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施行全进程的监督,承认其程序、办法的以及检测成果的可信性,并对该成果承认。
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是指监理安排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一起,依据规范按份额对施工质量进行单独抽样检测,以核验施工自检。
盯梢检测数量为:混凝土试样不该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该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平行检测数量为:混凝土试样不该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该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监理单位的盯梢检测平和行检测是在施工单位自检的根底上,按份额对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测,对自检和工程质量具有的复验和操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盯梢检测平和行检测作业都应由具有水利职业资质的检测安排承当。
(三)项目法人托付检测
项目法人托付检测是指项目法人为把握和操控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盯梢检测平和行检测的根底上,托付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的检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托付检测要选用查验前抽检的办法展开,即在工程查验之前,由项目法人托付具有水利职业资质的检测安排对工程质量进行的抽检。查验检测前,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后,编制查验抽检计划,并将托付检测单位和抽检计划报质量监督安排承认后施行。查验抽检是对施工进程中检测(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盯梢/平行检测)的一个验证和复核,是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依据。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